发布时间:2016-10-28 浏览次数:2790
国家发改委、中央综治办、科技部、工信部、公安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若干意见》,《意见》提出了:
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该文件可以说是目前我国社会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方面最高级别的行政文件,体现出国家对社会公共安全系统建设的重视。该文件的出台对广大安防企业而言也是一个重大的利好,值得我们认真学习,本文将从四个方面来谈谈我们对该文件的解读和体会以及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和建议。
一、意见首先对我国“平安城市”治安防控系统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使我国平安城市系统的整体水平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自2005年10月公安部正式启动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的“3111”试点工程以来,我国大规模的平安城市视频监控建设已走过了10年的历程,全国已安装了超过千万个摄像头,视频监控已然成为科技强警最为有力的手段和社会安全防控体系的新支撑。但这么多年以来,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和公安部虽然陆续出台了GA/T669系列标准以及GB/T28181联网标准和GB/T25724视音频编解码标准等国家和行业标准,但主要还是停留在从技术层面进行统一规范,而对于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和统一运营等层面,还缺乏国家级的纲领性文件来指导和规范。这也造成了平安城市建设出现各地方各自为政、建设模式和运营管理模式各不相同、系统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而在当前社会安全环境日益严峻、暴力恐怖事件层出不穷的背景下,迫切需要营造全国安防一盘棋的局面。因此该《意见》的出台非常及时,特别是《意见》用了四个“全”来概括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总体目标,同时还以具体量化的指标对全国平安城市建设提出了可执行、可检测、可评估的具体要求。今后,各地方、各城市平安城市系统的建设,就应该认真贯彻和落实好《意见》的要求,提出符合“四个全”要求的未来时期平安城市建设的量化目标,推动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工程的建设。由此我们可见预计,今后我国平安城市建设将步入新一轮的建设高潮,对安防行业的发展无疑会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从企业角度来看,未来支持视频监控系统拓展到其他领域进行应用整合和服务延伸的视频图像挖掘、扩展等产品和技术将迎来发展的机遇期
九部委《意见》对主要目标的说明中,重点指出视频监控联网应用要“在加强治安防控、优化交通出行、服务城市管理、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这就明确了视频监控联网建设的应用领域涵盖了“治安防控、交通出行、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等多个方面。同时《意见》还专门强调了要“拓宽应用领域。按照依法授权使用、分级分类监管的原则,探索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新的应用领域,研究视频图像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开发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公安机关视频图像共享平台,在严格依法、严格审批、安全可控的前提下,逐步开展视频图像信息在城乡社会治理、智能交通、服务民生、生态建设与保护等领域的应用,为社会和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这是首次在国家级纲领性文件中,对安防视频监控系统提出要“拓展应用领域”这一明确需求。以前的视频图像监控技术大多应用于城市安全、公共交通等领域,而对社会民生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就不多见。而视频图像技术可以应用的领域是非常多的,未来智慧城市的各个方面(智慧生态、智慧健康、智慧商业、智慧社区等等),视频图像应用都能发挥巨大的效力。而视频图像应用的核心是进行视频图像信息挖掘和扩展,这需要视频智能分析、视频联网平台、视频大数据等各种技术的深入融合,这也给在该技术领域具有优势的企业带来了机遇。这一技术的实现,能解决制约视频监控在各行业和各领域进行横向拓展和深度应用的关键问题,从根本上推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在各行业和各领域应用的大规模开展,最大程度发挥国家投入巨资建设的视频监控系统的巨大效益,使视频图像信息真正造福于人们。
三、四个“全”要求,将促使平安城市级的政府安防和企业家庭级的民用安防实现有机融合和协同发展
当前,政府安防和民用安防市场的发展可谓冰火两重天。政府安防发展得风生水起,已完成从大范围布点到安防智能化联网应用大规模部署的跨越,各种新技术和新产品层出不穷。而民用安防领域这两年虽然有一定的起色,但整体依然是不温不火,很多企业还是依赖于人力保安服务,虽然一些企业也安装了先进的报警和监控系统,但人保和技防系统基本没有形成联动,更无法与公安城市防控体系形成协同效力。究其原因,最重要的问题就是企业和家庭级安防系统与政府级安防系统完全脱节,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建设的城市级安防系统覆盖面只能到社会公共场所,一旦违法犯罪行为进入企业、校园、医院或者社区就失去了效力。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不仅仅是现有民用级安防系统技术落后,更重要的因素是资源无法共享、业务无法联动,而更深层次的问题则是缺少有实力的企业来推动这项工作。
这次九部委《意见》中就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并提出了具体的量化指标,其中除了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覆盖率和联网率要达到100%以外,重点行业、领域的重要部位视频监控覆盖率和联网率也达到100%。而且还需要实现全网的图像和信息共享及全程的可管理、可控制。而后者主要包括银行、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建设施以及重要商业体、大型社区等,这些目标的视频监控系统目前大多并不是由政府投资建设、由公安机关来管控,而是由各单位、各企业投资建设,由专门的保安服务公司或物业公司来管控。因此九部委《意见》中提出的100%覆盖,信息共享以及可控、可用的要求就会促使政府建设的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与民用安防的安保系统实现有机融合和协同发展,将政府投入巨资建设的城市级安全防范系统的社会效力从只能覆盖社会公共场所延伸到企业、校园、医院、社区的围墙内部,解决原有城市安防系统覆盖的盲点,更大程度地发挥城市安防系统的效力。
四、组建企业社区级城市视频监控报警中心是解决“四个全”的一种思路
要解决“四个全”问题,这里提出一种思路供业界思考:政府和企业一起共同投资组建“企业社区级的城市视频监控云报警中心”,提供基于互联网的报警运营云服务。所谓企业社区级城市视频监控云报警中心是由公安通过招投标或特许委托方式选择授权有实力的安防企业来建设和运营,能够接受辖区内所服务客户的各种报警信息、视频信息和位置信息。这些信息不仅是防盗报警,还包括烟、火、水、气和目标定位等各种异常情况的报警,并具备警情复核、报警转发、信息存储、信息统计分析等功能,向上可以向公安报送核实后的真正警情,并配合公安对重大警情进行分析和处理(现场指挥、资源调度、信息查询、警情分析、案情评估、图像检索等等),向下可以通知指导和协助保安公司的出警、确警和现场处置等工作,并监督、检查和评估其服务过程和质量,接受用户的投诉和建议。总之,该中心是一个具有城市级运营能力的社会层面安防控制中心。要建设好“企业级的城市视频监控云报警中心”,安防企业可以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首先要引导和推动行业主管部门编制行业和地方级的企业社区安防报警运营服务标准规范,并以此为基础形成相应的管理制度,所有服务于重点目标客户(金融、交通、医院、学校、图书馆、大型企业、城市综合体、大型社区等等)的保安和物业公司都要遵循。
第二,要重点研制开发“企业社区级城市视频监控云报警信息平台”,该平台基于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负责企业、社区报警视频信息的接入、处理和应用,并负责与政府视频平台的互联互通。
第三,要推动地方政府(主要是公安)通过PPP等模式,与企业来共同开展城市级企业社区安保运营云服务,并联合一批有实力、有客户基础,在城市拥有大量重点目标客户的安保或物业服务企业,将他们的客户作为试点先期纳入进来。
第四,开展试点工作,重点是将企业和社区的安保服务与政府建立的城市公共安防体系联系起来,形成合力,这中间可以运用到很多技术手段和商业模式,比如移动互联网技术、网格化技术、智能视频技术、图侦技术、定位技术、大数据分析技术等等。商业模式方面,可以由政府投入一笔启动资金,然后将运营权通过特许经营方式授予安防企业来开展运营,运营公司可以通过收取平台接入费和运营服务费的方式获取收益,还可以从政府获得每年的财政补贴以及服务费。
第五,试点成功后可以在更广的范围进行推广,未来,服务与重点目标客户的保安和物业公司原则上都要接入到这个云中心,这样既能将公安的城市级安防体系与企业社区级安保系统协同起来,又能形成标准体系和门槛,支持先进企业,淘汰落后企业,从而形成多赢局面。
结语
从《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及具体措施来看,其对中国安防行业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在更大的市场需求、更高的技术要求以及更规范的行业标准的机遇面前,每个企业都可做好某一个细分领域的技术,按照互联网的公共开放的基本原则,都有机会融入到“大联网”的大平台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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