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13 浏览次数:2770
根据公安部最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为配合公安部的新规定,鞍山市警方表示,全市“电子眼”的具体位置马上就会公布。据悉,目前鞍山市城区内共有三处雷达测速地点,测速点前500米处都有非常明显的标志,并标明限制时速为60公里。而鞍山城区内的50多处电子眼皆未公布。 鞍山警方相关人士表示,公布电子眼的位置是一种人性化的管理方式,该市将尽快公布。另外,鞍山警方表示,在交通违法信息录入10个工作日内,交管部门会通过邮寄、发送手机短信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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